消費領域中的欺詐行為應當如何認定?專業律師給您解答
摘自:揭秘騙局網 時間:2022-2-12 瀏覽:
在消費活動中,價格欺詐主要是指商家故意隱瞞商品的真實價格或者虛構商品原價進行虛假促銷等誘使消費者作出錯誤意思表示比如購買的民事行為。此種情況下,無疑會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法妞網友咨詢:
消費領域中的欺詐行為應當如何認定?
紀舸律師解答:
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格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該條對欺詐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作出的規定。
在司法實踐中,欺詐是指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故意告知對方虛假的情況,欺騙對方,誘使對方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而與之訂立合同。欺詐行為既可是積極的行為,也可是消極的行為。欺詐行為在實踐中可分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使他人陷入錯誤的欺詐和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的欺詐。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是指行為人負有義務向他方如實告知某種真實情況而故意不告知的;故意告知虛假情況就是虛假陳述,如將劣質品說成優等品。只要經營者在銷售商品的過程中,采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故意告知對方虛假的方式誤導消費者,并使消費者陷人被欺詐的境地的,都應該認定為實施了欺詐行為。
紀舸律師補充:
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判斷經營者的行為是否構成消費欺詐:
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采用的手段。經營者在銷售商品中是否存在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是否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商品;是否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
2、經營者的行為是否誤導消費者。判斷經營者的行為誤導消費者應以一般消費者的認知水平和能力為準。如果該行為足以使一般消費者發生誤解,即構成欺詐。
3、經營者是否具有實施欺詐行為的主觀故意。
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采用的手段。經營者在銷售商品中是否存在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是否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商品;是否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
2、經營者的行為是否誤導消費者。判斷經營者的行為誤導消費者應以一般消費者的認知水平和能力為準。如果該行為足以使一般消費者發生誤解,即構成欺詐。
3、經營者是否具有實施欺詐行為的主觀故意。